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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工作在两个住宅小区展开
我市自1999年成立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以来,作为城市房屋管理的新模式,物业管理在推进住房制度商品化、社会化,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推动社区平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我市商品房开发实施物业管理的项目232个,管理面积2519.7万平方米。然而,我市的物业管理在发展过程中,物业服务收费难、居民物业消费观念滞后、开发历史遗留问题等导致物业公共服务不到位、共用设施擅自更改等问题频现,使得物业矛盾纠纷集中突出,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行业良性、健康发展,我市率全省之先将物业服务纳入社区统一管理,选择电工厂社区嘉禾苑和双凤楼社区渝州名苑住宅小区作为试点单位,并于6月份展开试点工作。
建立 “三级联动”工作机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先后召开了全市加强和推进物业服务工作座谈会和全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统一管理协调会,出台了《新余市物业服务纳入社区统一管理试点方案》,成立了新余市物业服务纳入社区统一管理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了市民政局、市房管局、渝水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初步建立了市、区、街道“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和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工作平台。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唱主角
将物业服务纳入社区统一管理后,街道办将负责属地住宅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牵头指导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协调处理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等。各社区居委会具体组织协调业主委员会实施社区物业管理,参与和组织辖区内住宅区业主大会筹备、召开、选举,调处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矛盾纠纷,负责对辖区物业企业的考核、考评等。同时,渝水区政府、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以及市环保局各司其职,通过部门联动、资源整合,实现我市物业管理的整体进步和人居质量的整体跃升。
物业服务费与水、电、燃气费捆绑收费
目前,我市大多数小区物业费收缴率只有70%左右,有的仅为20%,收缴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据房管部门统计,每年因业主不缴费导致物业服务企业撤离或降低服务标准的达10余家,仅今年撤离物业公司的小区就有阳光花苑、金丰明居等5家,物业服务收费难已经成为制约我市物业服务发展的瓶颈。借鉴河南郑州等先进地市的经验做法,通过在暨阳片区7个住宅小区开展问卷调查,我市积极探索将物业服务费以业主公约形式与水、电、燃气费捆绑收费模式,作为物业服务纳入社区统一管理试点工作的内容之一。同时,对不缴纳或恶意拖欠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将采取在小区、新闻媒体公示等形式予以曝光,从而彻底解决物业服务收费难问题。
http://www.xinyu.gov.cn/content/2013/08/29/123644.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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