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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市487名司机被扣满12分
2010-01-20 07:06 来源: 新余日报 记者邓涵予 字体: 大 中 小 ■252人仍未接受培训考试
■不参加考试者,驾驶证将被注销停用
近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由于闯红灯、酒后驾驶等多种交通违法,我市2009年度有487名司机驾照被记满了12分。
被处罚人如想继续开车,必须到相关部门进行学习、考试。不参加学习就驾车上路的,将按无证驾车处罚,情节严重酿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252名司机春节期间或将不得上路
据了解,截至1月18日,被记满12分的司机中有252人仍未“回炉”学习,这意味着这252人也许在春节期间将不得驾车出行,否则被视为无证驾驶,将予以罚款并行政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又明确指出,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交通违法行为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并进行科目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大多数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只需进行科目一(交通安全考试),但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车管所还将在其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加试科目三即场地内路考。据悉,参加科目一考试需缴纳80元;参加科目三考试,货车等大型车辆需缴纳400元,小型车辆需缴纳300元,摩托车需缴纳200元,同时还需缴纳培训费用200元。
闯红灯、超速、酒驾成扣分大户
据悉,这些司机中大部分是因为日常交通违章积累起来的。其中,违法交通信号指示、超速超载、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居多。
少数驾驶人缺乏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自觉性,缺乏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尤其有少数车主对设置的“电子警察”作用认识不清,随意掉头、左拐弯或不系安全带。还有部分外地司机对巡警开出的公安交通管理处罚决定书心存侥幸,其实这些违法信息都被及时录入《全国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如不缴纳罚款,违法信息将一直存在,严重的将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6种行为一次记满12分
根据公安部新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自2010年4月1日起,以下6种行为将被一次记满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六、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提醒:要及时查询记分情况
车管所有关负责人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发现自己有违章记录的,可持驾照前往我市车管所业务大厅查询,也可登陆江西红绿灯网(www.jxhld.gov.cn/)查询记分情况。
只有接受处罚后,才能消除违章记录,否则违章记录将自动累积至下一记分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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