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监督,深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2013学年,江西省教育厅在全省各地城区范围内重新选取了50所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开展治理择校乱收费重点监测。 纳入重点监测的50所学校分别有,南昌市8所:右营街小学、羊子巷小学、三店小学、青新小学、红谷滩新区龙岗学校、南昌三中、南昌二十三中、南昌二十八中;九江市5所:浔阳区新星小学、庐山区713学校、开发区滨兴小学、修水县散原中学、市田家炳中学;上饶市5所:上饶市二中、第七中学、实验小学、第十一小学、第九小学;抚州5所:第九小学、凤冈一小、乐安县第三小学、金溪县实验小学、抚州市实验学校;宜春市5所:宜春八中、宜春八小、新城中心学校、上高五中、高安四小;吉安市4所:吉安县城关中学、井大附中、吉安五中、吉安师范附属小学;赣州市6所:赣州二中、陈毅希望学校、上犹二中、宁都县宁师中学、于都县长征源小学、兴国县第七中学;景德镇市3所:景德镇三小、浮梁县新平中学、乐平市第七小学;萍乡市3所:萍乡六中、萍师附小、城区小学;新余市3所:新钢中学、暨阳学校、渝水四小;鹰潭市3所:鹰潭八小、逸夫小学、鹰潭市第四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