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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信领导: 市长 丛文景
来信时间: 2013-09-03
来信主题: 投诉春龙湖畔豪园4期承重柱是空的
具体内容: ....我是春龙湖畔豪园4期49栋的一名业主,反映今年3月交户,在装修时发现有漏水的情况,装修工人检查却发现房子的承重柱里面是空的,没有钢筋。据了解,整栋楼的住户家里承重柱里面都是空的。因房子是框架结构的,这样承重柱将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已向房管局及质检站反映,得到的答复都含糊其辞,不给予处理。房屋质量必须由有关单位验收,如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希望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市住建委关于市长热线A—20130539的回复
市长热线办:
转来市长热线A—20130539号已于9月3日收悉,我委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春龙湖畔豪园于2013年1月25日竣工验收,并于2013年3月底交付业主使用,参与该工程建设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分别如下:
建设单位:新余市北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吕鸿飞
施工单位:浙江乾元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美清
监理单位:新余市永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符小金
设计单位:建学建筑与工程设计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蒋文权
现场勘察,春龙湖畔豪园49#楼为15层,第12层1201卧室西北角柱子存在大约200㎜×200㎜西北角45度角斜穿该柱的孔洞。该孔洞为原施工时支撑悬挑脚手架的工字钢留在该柱子处的位置,悬挑脚手架在拆除后施工单位未按规范要求先清除垃圾及松散物并用高于该柱原混凝土标号一级的混凝土振捣密实,而是用砖块封堵并用砂浆表面粉刷所而成。经查阅原设计图纸,该处柱原设计尺寸为250㎜×400㎜,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质量将该处柱尺寸依9层柱尺寸处理,即250㎜×600㎜。针对上述问题,经审计单位出具书面建议(见附业),认为该孔洞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安全,但需做技术加固处理。
我委已责成市建管局根据设计意见及规范要求,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对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记入黑名单处理,监理单位及总监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另外,我委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上述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罚
特此回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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