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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围绕“服务百姓,改善民生,保障健康”大局,把“保基本、惠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三项改革,从制度层面上保障老百姓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新农合扩面提标让更多的农民受益。新农合筹资标准从2011年的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013年的340元,最高支付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6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补偿比例达75.14%,统筹基金使用率为88.55%。新农合参合人数由2011年的72.35万人,增加到2013年的74.73万人;2013年新农合参合率达98.78%,比2011年增加0.73%。参合农民一次报账率达98.74%,实现了“当地参合、异地住院、同等直报”。同时,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门诊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疗服务规范,控制不合理费用,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和实际补偿比。2011年~2012年,新农合共补偿金额3.56亿元,总补偿达234.15万人次。目前,20种重大疾病全部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使百姓就医负担减轻。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等综合改革。现已在全市35个乡镇卫生院、13个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机构、745个村卫生室、885名乡村医生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2012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销售占药品总销售额的76.8%。与改革前相比,基本药物销售价格平均下降42.8%,人均门诊费用下降了37.22%,人均住院费用下降了15.15%。每年药品加成让利患者4200万元。大处方、过度用药和过度治疗等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让城乡居民免费享受。针对主要健康问题,区别不同人群,按照“城乡一体、公平公正”的要求,通过实施一批公共卫生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一是推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两年来,累计完成白内障免费手术4859例,唇腭裂免费修补手术189例;免费救治儿童白血病13例,实施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手术198例;对481例尿毒症患者进行免费血透救治;对28227名农村孕产妇给予住院分娩补助,补助资金达846.81万元;为24034名农村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完成农村改厕14100座;对64813名8-15岁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免费为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检查39078万人次;大力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阻断艾滋病母婴传播。二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两年来,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价值2876.69万元,完成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10.4万人、3岁以下婴幼儿生长发育检查3.79万人;为孕产妇开展孕前孕后保健6218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95.96万份, 29208名高血压病患者、6217名糖尿病患者、1605名重型精神病人纳入规范管理。三是推行困难群体就医费用减免。出台了《新余市济困医院(病房)管理暂行办法》,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福利)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社会流浪乞讨救助对象,实行“三免四减半”和七项费用优惠。两年来,全市共有1万多名济困对象获得医疗费用减免,累计减免医疗费用100多万元,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困难群体看病就医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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