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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天王,奇葩也,诞于豫章郡宜春县境,时天生异象,群驴乱吼,肖父指曰,此子可为歌伎,天王诺。
年及弱冠,面目黝黑,形貌古异,环眼蒜鼻,发尽上指。为人罕言语,工音乐,多膂力,歌喉凶猛便秘可医,江湖誉为华夏巴豆。常流连于胜利南路抱石公园,手舞足蹈状若梦呓。逢人必言,吾本华语歌坛天王巨星,欲献歌技于城北体育馆,尔等不来闻此天籁,此生苟活耳。
白驹过隙岁月荏苒,天王年岁渐长,一日游于仰天岗野寺。卦师见而异之:“君鹤准而狮鼻,烟视而媚行,当以人妖而闻名于诸侯,且身致千金。”天王哂之,曰:“非也,吾天纵歌喉取富贵如探囊耳,当与君共之!”径笑而去。卦师顾其去,良久叹曰:“骨相虽异,命数实奇,奈何刚愎自用。惜哉,必不寿。”
天王心比天高,无奈志大才疏。超市卖唱遭城管逐,公园摆摊遇路人白,穷困潦倒遂终日混迹新余论坛,众人皆以异形戏之,天王不理,放浪形骸笑傲江湖,正所谓“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一首《东风破》禽兽肝胆俱裂,一曲《青花瓷》杰伦吐血而亡。高人云:“此子治世之歌魔,乱世之刀王。”一语成谶。
辛卯年农历七月十七,天王意欲魔都闯荡再战歌坛,遂郎中府索父三两盘缠被拒,又太公耳光击之,乃取一尺余匕首,数搠之。太公力抗不得肝肠寸断,遂毙命,复又病床搠其父,父毙。天王少年与母相依为命,其父残暴,稍不如意棍棒伺候血肉模糊,故视父如仇,而今新仇旧恨刀刀见血,不由仰首大笑曰:“快哉快哉!手刃仇雠,真兴事也!”遂雨夜遁之,奈何刁民众多捕快如云,一个时辰后仙来东擒之,押至府衙地牢。从此天王情歌成绝响,人间不见肖福平。
太史公曰:“天王弑父,实乃禽兽不如,然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天王一生,年少多劫辗转飘零备尝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无干爹可依仗无亲情以温暖,方痴人梦语名利薰心走火入魔病入膏肓。一刀成名,天下尽知,未名垂千古却遗臭万年,也算求名得名得偿所愿,唯有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不尽凄凉。”余思亦若是。
附:作为一个和天王聊过天的人,觉得此子就像《楚门的世界》里的楚门,教育的失败加性格的偏执,造成了永远无法挽回的伤害,我宁愿相信天王那一瞬间,是鬼迷心窍,但事实上,仇恨的种子早就埋下,所以天王为什么那么喜欢在网络上哗众取众,因为生活中的种种不得意,屌丝无法逆袭,只有出刀了。为天王哀之,史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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