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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表姐来新余,在五金市场这边办事,中午我们两口子在厨房制造跟她一起吃了一顿窝火的午餐。我们是厨房制造的会员,享受菜金8.8折优惠。现在酒店有活动,可乐,雪碧,啤酒畅饮(免费)。如需要冰镇酒水加收1元。这就是我们在店消费参与的活动。酒足饭饱付钱时,结账折后金额90元,老公要求索要发票被店里的服务员拒绝,和店长交涉被告知加收10%税金才能拿发票。理由就是我们参加了店里的优惠活动,不能按付款金额索要发票。我一听怎么那么不爽了,当时就跟服务员说,我喝了你所谓的“免费”可乐,你店里按正常收费9元,我减去这9元,给我开80元发票可不可以。他居然说不行,你付给我99元,我就给你开99元的发票,你不给我这9元钱,就别想拿发票。姐这个火大啊!凭什么啊,店长更是理直气壮地威胁我,说要报警,说要跟我耗!姐心想耗就耗,姐什么都没有,就是有时间。于是保安大哥打了110,警察来了当然是站在消费者这边,人家警察大哥都说了,消费者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力,你没有理由拒绝,那店长居然蹦出一句,那你加5元吧,加5元我给你开。尼玛!莫非这5元,或者是10元做为店里的营业外收入吗???还能讨价还价!本想就这样给他5块钱,把这是了了。这时正好一朋友给我打电话,说起这事,他跟我说上次在店里消费了400多块也被拒开。闹了一顿才肯开发票。煽风点火说支持我到底。哇哈哈,这下我不妥协了,原来我不是第一个。警察大哥看两边僵持不下,就说去派出所调解吧,我以为店里的员工听说都要调解了,就算了开给我发票得了,哎。店长姐姐说去吧,调解就调解!好吧,调解就调解,有理走遍天下。
到了派出所,全是消费者,自然都支持我们索要发票咯,调解顺利进行。这样,厨房制造的才肯付90元,给我开80元的发票。发票到手,其实这发票对我来说没多大作用,我也没有地方能报销,但是就挣着这口气。索要发票是我们的正当利益,酒店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开具发票。希望大家都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在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当下,留有凭据,也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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