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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上论坛,知道论坛里面卧虎藏龙,有电视台的,也有很多懂法律的,现在我的问题真正需要这些大人物出来解决,如果有人有门路能让我们沉冤得洗,得到该有的安置,我们将有"厚礼"回报!!!!!!!甚至可以送出一套房,只要你有门路,能让我们得到该得到的安置!!!
电视台的人进来看看,我家的这个事情你们电视台的人敢不敢暴光?
懂法律的人进来看看,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已应有的财产?
有社会背景的人进来看看,您能否帮忙解决问题???
希望得到有诚意的人的回复,可以通过发站内信给我,或QQ联系:31755359
下面是我们的信访资料,上访N次得不到调解,而势力强大的东风管理处不断的写谎言到各个部门打通了关系,我们老百姓无处申冤啊!!!
关于东风管理处因2002年修路拆迁本人楼房
至今未得到补偿安置的请求报告
各级领导:
您们好!!
2002年城南办东风管理处胡生芽书记等3位领导于9月30日下午找到我家及本人,并说明来意,城关集贸市场东风建材批发两市场开发建设的附属设施配套工程道路建设,需要拆除本人壹间两层楼房,并当面表态承诺:“拆迁不会让你个人吃亏,另批给你建房(地址在拆房隔壁周冬根住房西面)”。当时出于对领导表示尊重与信任,没签订协议轻易同意东风管理处于10月国庆7天长假内拆除本人楼房(被拆楼房有土地证)。修建水泥路后,我家房屋迟迟得不到安置,本人找东风管理处胡生芽及有关领导要求尽快按规定落实拆房补偿安置,尽量减少拆房带来的损失。结果都是以种种借口来糊弄推诿拖延,同时几次我曾提出过叫他们给我补办一个拆迁证明材料给我(如拆迁时间,面积,楼层结构),也被拒绝。当时为修建水泥路,被拆的有两户,另一户是胡冬兰,拆除一间一层20多平方的附房,现已安置在玫瑰小区,面积108平方米。而我家被拆一间40平方米的两层的楼房至今未得到安置,原因是我家房屋处于黄金地段,离菜市场近,原是一栋四间2层楼房,拆除一间还有三间,东风村委要我家将另外三间一并拆除,移至别处,来达到占用我家黄金地段的目的,被我家拒绝心怀报复,所以不给安置。还谎称已批加到玫瑰小区,而玫瑰小区是2000年拆除城南云南门裕茂5号老祖房的安置的,与2002年所拆的40平方楼房毫不相干。老祖房属于我们兄妹5人的,占地面积69平方,批了104平方是理所当然的。而且所超面积(35平方)我们已交了28000元(有协议,发票为证)。所以我家2002被拆的40个平方理应得到安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章物权的保护,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拆迁人不按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规程拆迁,在依法行政中给人民利益及财产造成侵犯与损失,应给予赔偿。
为此,恳请领导主持公道,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按市城市房屋拆迁赔偿安置管理办法给予解决为盼!!!
此致
敬礼
城南办东风管理处黎家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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