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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我对交警是一直比较尊敬的,因为他们工作很辛苦,顾大家舍小家,为了这座城市的良好交通环境,他们付出了太多。在凛洌的寒风中,在酷热的阳光里,在漂泊的大雨中,在交叉路口上,在岗亭在红绿灯下,处处放出光芒,照亮条条通道。的确,他们在交警的这个岗位上,付出了太多,收获的太少。
尽管如此,但是我还是想来谈谈我个人对交警的一些看法,现在交警支队不正在开展什么征求意见活动吗?这就算我一个普通市民对交警工作的一点个人想法吧,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今年2月份,新余交警在全市各个路口赫然醒目的矗立着一块块提示牌,明确规定新余城区机动 车辆严禁使用远光灯,严禁在城区内鸣喇叭。安装在各个路口的高音喇叭也在不简短的播放这五花八门的宣传内容,尽管扰民不止,但是市民们还是有点勉强接受。大张旗鼓的宣传阵势,目的就是让所有机动 车驾驶员及市民共同来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3月1日,新余城区正式禁鸣,禁止使用远光灯。可惜,天天在路上转悠的我,却没有看到交警专门针对使用远光灯,鸣喇叭的专项整治,不过在新余新闻中还是看到了有关交警开展专项整治的专题报道。说明一开始,我们的交警还是动了真格。不过,明确规定在城区内不得使用远光灯、不得鸣喇叭的要求到今天已经快半个月过去了,我却每天晚上都在饱受着开车时被对面车辆刺眼的远光灯的伤害,竟然还有一些警车使用远光灯。这时,我想到了我们亲爱的交警,我心里在问你们,这是怎么了?城区内每天晚上依然有那么多的车辆使用远光灯招摇过市,交警明令禁止使用远光灯的豪迈气概、郑重承诺一到夜晚就成了一句空话,光打雷不下雨,这不是明摆着忽悠老百姓吗?既然说到就要做到,既然要禁,就要落到实处,见到效果,严厉打击。不要在开始的一两天搞一两次专项整治行动就了事,让禁远光灯禁鸣成为一句空话,成为一句口号。
再来说说罚款。与禁远光灯、禁鸣相比,对于罚款,交警却从来不含糊,那是铁拳出击,不留情面,大公无私。经常看到两位交警英姿飒爽的骑着一辆摩托车,手里拿着一台微型DV机,只要一看到乱停车,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取证拍照,纸笔一挥,罚你没商量。还有,我想所有新余的驾驶员都知道在新欣互通立交桥旁,每天都停着一辆皮卡车,这辆车是干嘛的,大家想必都知道,他是流动摄像。无论是由南向北还是由北向南行驶,我却从来没有看到过有告知牌。有关法律明文规定,“需要在路肩上设置测速点的,应当在测速点前方200M处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灯”。我是没有看到过,不知你们看到了没有。当然,对于各种违章现象进行罚款,这是理所当然,否则交通秩序还不乱了套。我就是弄不明白,对于使用远光灯、鸣喇叭的现象,交警为何没有表现出这样一种姿态来呢?
再来说说新余的红绿灯设置。沿江路与仙来东大道的红绿灯,如果你从沿江路由南向北行驶,到红绿灯处往右拐时,真是举步维艰。直行的车辆基本上把右拐方向的道路霸占了,我每次走到这里时就头大。还有些路段,红灯等了许久许久,绿灯就十来秒钟,怎么走?交警,你来告诉我?还有,老大难问题,劳动路立交桥到三小路口这段路,为什么每天的每天都这么堵,除了公交车停靠站的原因致使交通堵塞,是不是还有其他的问题。我们也理解,由于受城市规划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交通受到制约,但有些东西是可以通过人为而改变的,希望交警能够找准切入点,切实改变我市交通环境的一些不利因素,让老百姓的出行更畅通,更方便。
再来说说新余各个路口的徒手指挥岗。在新余的仙来大道与长青路交汇口,仙来大道与劳动路交汇口,在劳动路与抱石大道交汇口,在抱石大道与人民路交汇口,徒手指挥交通已经成为了新余的一道靓丽风景。我不禁要问,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还有必要增加这样的徒手指挥吗?当然,当这个问题一提出来时,无非有两个答案。有,没有。有必要,是因为现在有了交通信号灯,交警不能忘记了最起码的职业技能,如果不会打手势,可能算不上一个合格的交警。没有必要,是因为有交通信号灯,还站个人在那左挥挥手,右挥挥手,谁会看手势,只看信号灯。这不是两张皮吗?而我个人认为,真的没有必要。交警不是说警力少吗?每天在这些执勤岗位上指挥的人,难道不可以安排到路上执勤疏导交通吗?如果按这样计算,招再多的警力,也解决不了太多的问题。
在这里,我还想说一个问题,我个人比较反感。如今,不仅新余,全国各地每每有领导视察,就有出行扰民的现象发生。我不知道这些领导同志如果被告知这种情况,有何感受!是心安理得、无动于衷,还是心有不安、颇感愧疚?或者根本就不会知道群众在为他让路。 长期以来,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出行,总要由交警预先考察,然后沿途限制行人和车辆通行,还要封闭他所到的区域……这已经成为常态,尽管老百姓意见很大,但始终不见改变。早在2003年, 我国就取消了为国宾车队安排礼仪性摩托车护卫给人民群众出行“让路” 。可是,现在,我们还是在遭受着这样的让路。一有领导来,交警提前封路,不准群众行驶,还要停车等待,如有违反,交警还会严厉呵斥,我百思不得其解,我们错在哪了?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在现代社会,权由民赋,官员出自百姓中间,权力是百姓给的,做官是为百姓服务。我们经常说,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而这些公仆出行时,还要人民给他让路,让人民靠边,让人民等待。随着现代化和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平等、文明等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人与人,都要求相互关心、相互体谅、互相尊重。除了抢救生命、消防灭火以及执行紧急公务外,法律规定任何人的通行权都是平等的。诚然,在当前各种复杂因素叠加的情况下,领导干部出行时有些必要的警卫措施可以理解,但绝不能成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理由,不能成为让群众长久等候的理由。我们希望交警部门能拿出更多的举措,在保障领导出行的同时,不扰民,不折腾。
今天,在这里罗里吧嗦说了这么多,只是想表达一下个人的想法,也许在很多方面都不成熟。如有说的不对的地方,也请交警部门多多包涵。只有一个目的,希望交警部门能够采取更多的有力措施,为新余更加良好畅通的交通环境有更多的富有实效的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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