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前天也就是8号下午我老公在新余新钢厂附近直行时被一个转弯过来的车辆给撞倒。人倒地后翻滚出几米远,所幸那边车辆少,后面没有车过来。人没有受太大伤害,后面车主带我老公去医院看了一下。当时他只感觉到左腿疼痛,就拍了片子,医生说骨头没事,就拿了点药出来。因为是地上打滚衣服被磨坏,而且摩托车也被撞坏了,保险缸以及摩托车后面箱子都撞的变形。私家车车主说拿两百元给我老公修就想走人。我们不肯接受。在说人因为腿受伤走路还不方便 。不晓得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怕有后面说不清楚的事情我们选择了报警。我是在我老公拍完片子以后才得到情况赶到医院的,但是他们没有报警,倒地的车子也被移走了。所以等于现场没有了。交警来了看了一眼。记下姓名和电话就走了。到今天还未有任何消息,我老公从昨天下午开始感觉腰椎以下疼痛,看表皮也看不出什么,打电话给车主说一起去医院在看一下。他语气很不耐烦,明显的想逃避责任,现在只好自己去医院检查了。像这种情况交警会怎么处理?有知道这方面的麻烦告知一下吧!多谢了!
现提供以下意见,仅供参考: 1、既然已经报警,可以请求交警部门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事故认定,划分事故责任,根据一般的规定,转弯的车辆需要让直行的,没有避让,车辆需要承担较大的责任。 2、身体情况建议到医院做详细的检查。 3、车辆等财产损失,可通过交警进行评估。 4、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交警做出事故认定后,可以组织双方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交警对于赔偿,没有强制力)可查询车辆是否有保险,可叫保险公司人员一起到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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