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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时左右,一名女子在中山路闯红灯被交警拦住。交警当场对她进行批评教育,严肃指出行人闯红灯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法》,根据江西省《道路交通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行人不按规定通过路口的可以每人次罚款20元。在依法对其开具罚单后,为进一步教育其本人,民警要求该女子手持电音小喇叭站在路口对行人进行劝导。女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欣然接受这个惩罚,拿起小喇叭站到路口开始劝导行人按规定通行。
16时左右,一名胡姓老年男子在劳动北路融城大酒店路口闯红灯被交警逮住。民警一边指出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法》,一边用手机播放相关事故视频给其观看,让其意识到行人不按规定通过交通路口有多危险。为教育其本人,民警让其当场写下悔过书。该胡姓男子认真在岗亭写下“从今日起再也不闯红灯了”悔过书,并抄写“我不闯红灯”50遍。
之后,民警又让其手持“悔过书”站在路口旁边“以身示法”,引得不少路人驻足观看。一些行人窃窃私语:“原来闯红灯也会被处罚啊。”胡姓男子表示,这次经历让其深受教育,“下次再也不敢闯红灯了!”
此前,该大队已处罚过多名闯红灯行人。但采取罚写悔过书、罚站马路文明劝导处罚形式还是第一次。
对于交警这一“另类”处罚形式,多数市民表示理解和支持。
路人甲说:“交通文明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表现。行人乱闯红灯,不仅不文明,也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是该好好治治!”
路人乙说:“以前从没听说过行人闯红灯也要受处罚,下次可得注意了。”
但也有市民对此有看法。
路人丙认为,罚款、罚站马路劝导都可以授受,可罚抄写并站在马路上示众对成年人来说有点难以接受,有种被戏弄的感觉。
交警城北大队一中队民警罗旋表示,行人闯红灯依法应罚,但交通法规定一次只能罚20元,对很多人来说难以起到惩戒作用,交警采取其他惩处方式,目的是让违法行人授受教育,并对他人起到警示作用;交警将继续加大对行人闯红灯行为整治力度,维护我市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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