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一个老帖,很多年前就看到过。现在重新找出来,只是想回应一下论坛里某些无知者的言论。
以下,是帖子的原文:
从逻辑上来说,证无向来是一个比证有难上一万倍的命题。打个比方:
如果我说:请证明中国有老鼠
那很简单,只要在中国境内随便抓一只老鼠,命题即得证
但如果我说:请证明中国没有老鼠
那就很难了,证无意味着你要翻遍中国每一寸土地、拆开每一幢房子——即便如此也不够,因为老鼠会跑啊。所以你要在同一时间翻遍中国每一寸土地——即便如此还是不够,你只能证明在“这一时间”中国没有老鼠,你不能证明中国“永远”没有老鼠。
而即便你用13亿人的力量、外星人的科技、一百万年的时间,得到了以上证据,还是会有人说:你找的人是托、你的技术有疑点、你把老鼠藏起来了,blablablabla....
所以,按照这种逻辑,别说证明中国没有老鼠,证明你家没有老鼠都做不到
所以的所以,遇到这种极端无赖主义,试图讲道理是毫无意义的。
韩寒说:“我可以证明自己做过什么,但我无法证明自己没做过什么。” 情有可原,确实是很委屈。
我是觉得,利用这种无敌逻辑去喷别人的,实在是节操掉的渣都不剩。
而这里又有一个伪命题:无法证明你家没有老鼠 = 你家一定有老鼠?
至少逻辑顺序要理清楚一下。质疑你家有老鼠,首先应当拿出有老鼠的证据,随后等待反驳(比如老鼠不是你家的)。反驳失败,才能认为你的质疑有道理。
然而,如果只要抛出一个“你无法证明。。。所以你。。。”的似是而非的论点,就可以给人定罪,那么以后就会发生一系列的:
教授:你无法证明你没有作弊,所以你作弊了
警察:你无法证明你没有偷窃,所以你偷窃了
老奶奶:你无法证明你没有撞人,所以你撞人了
.............
既然说到了老奶奶,那再说远一点,如今的质疑党和老奶奶讹人属于一个性质。就像老奶奶摔倒了你去扶,如果每个去扶的人都要先准备好充足的证据以证明“我没有撞人”,那这个社会就没法活了。还是逻辑顺序问题,质疑犯罪之前请先拿出犯罪的证据。
老奶奶的思路很简单:讹人没有成本。讹到了就能赚一笔,讹不到,拍拍屁股走人。这样发展下去实在不堪设想。之前有人提议立法将讹人当做诈骗罪处理,我觉得很好。
这,是基本道德观念、和智商,的问题。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