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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医者仁心

你同意国家立法保护你老婆女儿去卖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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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 21: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余流水账 发表于 2016-5-2 19:57
当法制规定卖淫者抓到判刑无期,嫖娼者抓到判刑无期,那些自愿卖淫的不敢卖淫的时候,色狼并不会因此而绝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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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章青 发表于 2016-5-1 00:03
你也是神的子民。难道新旧约你没有看那些书?
你还管别人。女人的事情是他们自己的,你愿意不愿意都和你 ...

好像在本论坛谈论宗教的问题不合规则吧😄应该在宗教场所谈论吧😄!
文明拍转,突显你的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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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芥末炒粉 发表于 2016-5-2 21:32
好像在本论坛谈论宗教的问题不合规则吧😄应该在宗教场所谈论吧😄!

在宗教场所错误就不是错误吗?在论坛就不和规矩。我又不是针对的个人。我说的基督教的神。
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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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话不能这么说,现在非法都禁止不了。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前的中国人的老婆女儿都这样???你这理论站不住脚啊。合法话能够减少疾病传播河一些治安事件,减少警察部门的贪污腐败。我是这么认为的你老婆和儿女出去做生意,不是她们的意愿,是你没有本事给她们一个安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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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了“合法化”这样或那样的好处,但坏处呢?突破社会道德的底线,这一后果是你那些所谓“好处”所远不能补偿的。  发表于 2016-5-3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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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感情和理智出发来看问题,得到的结论是不同的。你不愿意让你的老婆和女儿去卖淫,那么你愿意让她们去广东的血汗工厂卖命吗?事实是广东的血汗工厂是合法的,N多人跳楼自杀的富士康公司在各地政府眼里仍然是香饽饽。如果有更轻松的赚钱方式,除了极个别的特例,有几个女性愿意通过性交去赚钱?所以我们现在要思考的不是卖淫要不要合法化,而是要如何从根源上去解决卖淫现象——大力发展经济,缩小贫富差距,消灭基于生存考虑而违心出卖容貌、肉体、劳动力的丑恶现象。
  设立“红灯区”、卖淫合法化,考虑过失足妇女的感受吗?这些办法,资本主义国家早已用过。理智告诉我们,应该有一种更好的解决办法。“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共产党宣言》)。我们的理想、我们的主义,虽然遥远,但远比现实有魅力,值得我们去奋斗。
  
知我者  谓我心忧;不知我者  谓我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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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的老婆别人的女儿,所以你就能无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作为一名共产主义者,即使卖淫的是别人的老婆、别人的女儿,仍然是我不能接受不能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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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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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章青 发表于 2016-4-30 21:52
医生,我问你,是不是坏人你就不救了?
再一个,我要问,暗娼是违法的!他们不仅仅违背了伦理道德次序,还 ...

章兄,一直以来都把你当作是理念相近的同路人,但你对于本帖的一些言论,不敢苟同——
1、“暗娼是违法的”——“明娼”就合法吗?(事实是现实中确实不违法,无奈……)如果“明娼”合法,那么这种法律一点也不值得尊重!
2、"内裤是穿在女人身上的。脱或者不脱都是他们的事。"——脱或者不脱并非都是她们的事,而是社会的事,是社会让她们无从选择,或是没有更优的选择。不排除少数失足女好逸恶劳,但如果社会以前给了她们更好的教育、更好的谋生技能,我相信她们会做出与现在完全不同的人生选择。
    一个更美好的社会是可能的(我指的不是美国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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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叛徒红鼻子 发表于 2016-5-3 10:41
章兄,一直以来都把你当作是理念相近的同路人,但你对于本帖的一些言论,不敢苟同——
1、“暗娼是违法 ...

脱或者不脱不是他们的事,难道是你的事吗?
社会的事?社会不允许他们脱他们就不脱了吗?那些出轨的做小三的是违法吗?能被阻止吗?
这事本来就是男女双方的意愿。还要争取谁的同意。你是个男的。如果你的性生活也被管制你做何感想?
愿意去做这种事情的男女双方是个人意愿。一不是互相侵害对方利益,二不不侵害社会利益。同时还要纳税。这有什么不好。
我觉得每个人都是自由的。为什么要强加给别人?
你说这样的法律是不被尊重的。让别人在这样的法律下转来转去才是法律的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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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说的性生活自由。这是每个人享有的权利!当这个社会接受这一点的时候,法律也接受这一点的时候,并不是说结婚了允许做这件事。因为他不被婚姻法所认可。但是,如果不在婚姻内。就没必要受这一法律约束。
不要总是说你允许自己的老婆母亲女儿卖淫吗?这是一种病态!是狭隘!完全不懂得宽容!
如果一个男人或者女人性欲强也是一种罪!而我们的法律还要严格的去约束他们!而他们又没有办法自然而然的结婚或者恋爱!那么我们的法律是多么的可怕!多么的无能!
卖淫嫖娼是罪,而那些出轨或者做小三却不是。那你让那些底层的人怎么办?法律可以顾及富人的感受,却完全忽略穷人的感受!
最重要的是!首先,这个国家并不是某个别人的,不是某个组织的!是我们大家在一起的。那我们就有自由,有权利!立法的根本在于我们大家!并不是你说不允许,是犯罪,就一定是的!那完全违背了人道!违背了别人的权利!我们有权追求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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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生活自由与性交易自由是两码事。我支持前者,反对后者。  发表于 2016-5-3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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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我们的母亲老婆女儿做这种事情的时候。如果他们做了。所以以楼主的看法是可耻的恶心!是被厌恶被抛弃的!这是多么的狭隘!可怕!如果他们做了!我们是不是应该再设置法律干脆杀死他们算了!

也许不杀死!让她们永生都背负这种罪恶感!

从一开始就不是真正讲人们的自由权!因为假如男女卖淫嫖娼!永远是女人更有耻辱感!
如果一个女人要一个是单身的生活下去远远要比男人困难的多!因为社会就是不公平的!拿不到一样多的工资!却又不允许她们利用自己的优势!这是不人道的!女人很难选择。只能嫁人!


女人是否愿意拿出来这种事情做交易本来就是他们的事情!为什么要问我们同意不同意?!为什么要用这种罪恶去评判这种行为?!

危害社会?其危害到底有多大呢?哪里危害了呢?无非就是传染性!那么不合法就没有吗?如果用法律约束此种危害呢?假如有人感染,我们立刻不允许做这种事。立刻用好的医疗手段治疗!那比这种不管不顾一味的鄙视要好的多。



为什么当前的法律毫无实际意义。你们立法却阻止不了。无能!应该正面面对这种事情!


请以宽容的姿态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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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章青:
1、“脱或者不脱不是他们的事,难道是你的事吗?”——一定程度上,这确实是我的事。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对这个社会存在的丑恶现象是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我深恨自己的无能,不能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2、“这事本来就是男女双方的意愿。”——卖淫一事,表面上看是你情我愿的公平交易,但背后具有深层次的社会原因。社会主流对卖淫持否定态度,几乎没有哪个失足女会以自己的职业为荣,如果她们有更好的人生选择,是否依然会从事这个职业?失足女大多出身于社会底层,不知道你想没想过这个问题?你当真以为她们是自愿的?我们的社会为什么不能更为公平地为每一个人提供学习和工作机会?为什么不能更为公平地为每一个人分配生活资料?凭什么通过金钱就能剥夺失足女的性交选择权?
3、“我觉得每个人都是自由的。”——我远不觉得自己和他人当前的自由已经足够,相反,我觉得自己还常常身受奴役而不自知。
4、“你说这样的法律是不被尊重的……”——我从不认为法律是神圣的,一部保护性交易权利的法律尤其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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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愿意卖淫或者嫖娼 而是一定要的话 愿他们也能受到保护 不管谁家儿女 法律禁止是否取得了更好的效果 这是取舍问题 如果禁止取得了更坏的后果 为什么不更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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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换一个角度,用归谬法来探讨这个问题——如果卖淫合法化,那么吸毒、赌博、一夫多妻(一妻多夫)是否也可以合法化?吸毒伤害的是我的身体,我有伤害自己身体的自由,我吸毒关你政府屁事!赌博损失的是我的钱财,我有处置自己钱财的自由,我赌博关你政府屁事!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不过是我和别人分享同一个配偶,我有委屈自己的自由,我乐意和别人分享丈夫(妻子),关你政府屁事!——所以,所谓“卖淫合法化”远不只是一个简单的个人自由问题,而是涉及一系列的社会管理、社会伦理、社会公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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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你说性生活自由与性生活交易是两码事。我完全不认为是两码事!我们当初新中国刚刚成立的时候也是那么的保守。但是到了今天,无论是从政府层面还是普通人层面都开始逐渐的对待一些事物持开放态度。如果不持开放态度,今天谁能卖的成?谁敢卖?谁会卖?
今天的基友拉拉,我们都已经拿到桌面上来了。而且我们从来没有法律法规对这种行为做出惩罚!我们普通人都能够不反对了。甚至慢慢接受了。为什么不进一步呢?
第二!你才是一个可耻的人!你才恶心!你不是一个具有人道精神的人。很多人,的确像你说的大部分可能是因为穷才不得不走上这条路的!但是我想问问你这个高高在上的人,如果连这条路都没有的情况下。这些人要怎么办?是什么样的社会导致了他们出卖自己?!你只会在乎你那点该死的尊严!完全忽视别人的感受。

也许有的女孩有她的梦想,读书,或者有自己爱的人。。。太多太多了。可是他们能力有限!所以走上了这条路。但是我们有帮助过别人吗?我们不但不能理解而且鄙视这种行为。但是她不做了,就改变了事实吗?现实会改变吗?

我们为什么要认为性交易是可耻的?恶心的?我们从前也一样保守。今天为什么就不能进一步开放些?我们为何不能正视这个问题?!

你说和你有关,你只恨自己无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你有能拿出什么办法来。世界从来都是公平的!你要付出代价才有回报!

第三!你说社会主流是持否定态度的。我认为今天他们是否定态度,就像曾经他们不会看三级片一样!社会必须要改变。即使不会修改法律!但是事实已经成真!

我们为什么要以这个职业为可耻?为什么要再一次选择性优待女性?为什么要从社会资料优配她们。使她们安逸的心安理得的享受?!这完全是寄生行为!是男人诡计!使女人彻底丧失独立性!
为什么男人要以女人从事这样的工作而感到可耻?!这是出自于男人的狭隘!占有欲!出自于他们的可怜的尊严。男人以戴绿帽子为可耻!但实际上跟男人没有什么联系!你顶多可以选择离婚!
你说,女人并不真的愿意出卖自己去卖淫。大部分人的确是不愿意的。但是我们不能否认有的人有这样的需要。而男人们无时无刻都能满足吗?!为什么会满足不了?!这难道是女人的错?

何况,愿意的才会去吧?并不是无限制的法律。那美国一些国家,别人的次序就是良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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