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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单
一、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参保方式。城镇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参保所需材料。新参保人员:(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3)户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医保证复印件(或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费证明);(4)每人1张1寸免冠彩照;(5)特殊群体人员(免费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纸张以A4大小为准)。已参保人员须带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参保时所发的医疗证、卡,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年审缴费手续。
3、参保时间。(1)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为集中办理时间,截止日期后原则上不再办理参保手续。
二、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在规定的集中参保时间内每人每年缴纳保费120元。中断参保、新参保人员须补缴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之年起含财政补助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的医保金,补缴标准为2007年成年人150元,未成年人50元;2008年成年人190元,未成年人90元;2009年成年人190元,未成年人90元;2010年成年人220元,未成年人150元;2011年成年人310元,未成年人240元;2012年成年人360元,未成年人290元;2013年成年人400元,未成年人330元;2014年成年人440元,未成年人370元;(中断参保人员凭有效发票可扣缴相应年度保费)居民参保办理补缴业务需到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办证大厅的窗口进行办理(地址为:站前西路延伸段最西头 渝水区社会服务中心2楼 )。2015年1月1日以后年份中断参保或中途参保,其补缴参保费用标准为个人缴费部分。补缴参保费用的50%划入门诊家庭账户。
三、哪些居民可免缴参保费?
1、享受新余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2、新余市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按省规定审定);3、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按省规定审定);4、已失业又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越自卫反击战和中印、珍保岛、抗美援尞、保卫西沙群岛军队退役士兵及赣府厅字[2007]100号规定的享受补助的军队退役人员(以下简称14类退役人员);5、原渝水区属国有企业一次性安置人员。
四、参保居民怎样享受医保待遇?
1、以自然年度为参保缴费年度,在校学生以学年为缴费年度,城镇居民自参保领取医疗保险证(卡)次日起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门诊家庭个人账户为:城镇居民每人每年40元划入其门诊家庭医疗账户。门诊家庭医疗账户仅限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家庭成员可以共同使用, 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结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不予报销;符合条件的2015年大中院校在校学生每人40元的门诊账户,实行门诊费用统筹管理,学校医务所应与医保局签订管理协议。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内每人每年最高累计支付限额均为10万元。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以上的医疗费用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共计最高可支付35万元。
4、全市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原则上暂定为以下16种,分为二类。Ⅰ类,8种:(1)恶性肿瘤;(2)系统性红斑狼疮;(3)再生障碍性贫血;(4)帕金森氏综合症;(5)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6)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⑺重症肌无力;(8)血友病。Ⅱ类,8种:(9)精神病;(10)高血压病;(11)糖尿病;(12)慢性肝炎;(13)慢性支气管炎;(14)系统性硬皮病;(15)冠心病;(16)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门诊特殊慢性病执行二级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其中: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I类为100000元;Ⅱ类为5000元。参保居民凭医疗证、卡、二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慢性病认定申请表、相应检查报告单等、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张一寸免冠彩照,就诊前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医保所办理登记手续,审核后办理城镇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卡。患者持医疗证、卡、身份证、慢性病卡到自己所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直接报销,定点医疗机构一年一定。
五、参保居民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1、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有:渝水医院、城北街道办事处卫生院、渝水区各乡镇卫生院、长林医院、新余市第六医院(原新纺医院)、南昌大学萍乡医院新余分院(原铁路医院)、江西省花鼓山煤矿职工医院、城北街道仙来社区卫生服务站、袁河办白竹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袁河街道天工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南站前锦龙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师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北康乐新村卫生服务站、四眼井社区卫生服务站、长青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北街道长青北路北湖星城社区卫生服务站、渝水区曹锋国中医诊所。
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有:渝水区妇幼保健院、新钢中心医院、新余市第二医院(新余市肿瘤医院)、新余第四医院、新余第七医院、渝州医院、宜春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专科)。
3、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有:新余市人民医院、新余市中医院、新余市妇幼保健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第四附属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江西省中医院、江西省肿瘤医院、江西省胸科医院、江西省妇幼保健院、江西省儿童医院。
六、咨询电话:渝水区医疗保险局7103501 7103503
渝水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5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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