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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5-6-17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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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按照你的方法去居委会问了一下,有点小蒙。不太明白,他们说,双方都不是本地户籍的话,任何一方迁户口过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小孩上户口,然后到居委会这边他们不接收,说是要根计划生育有关的,就像你说的,他们要开第一胎的证明(我有准生证的,宝宝出生前就办好了),没有生育第二胎,因为我们是2010年领证,爱人是2011年怀的宝宝,2012年出生的,只是宝宝出生了没有去上户口,也是想着买房子的时候,等她妈妈迁过来了,再上到妈妈的户口去,问题就来了,居委会的人说,我们要回户籍所在地开一份没有超生的证明,而且是符合计划生育的(因为他们说2012年到2015年谁也不知道你有没有生或者超生,只有自己知道),问题可笑的是,确实是只有自己知道,老家那边也不知道我们有没有超生,没有熟人的话,这个证明怎么开?这不是为难人吗?有点胡扯的感觉,当然他们也说有正式单位帮开也可以,我们平民百姓一个,哪有什么正式单位啊(工作歧视),此种情况,求帮助?
居委会让我回去照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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