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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之前听到一个消息某银行新余分行的行长听说被纪委请喝咖啡去了,听说几千W阿 这银行水有多深呢?好了 回到正题.
由于本人几年前购房一个人的公积金贷款当时来说贷不到房屋的70% 所以选择了万恶的商业贷款贷款20万20年还清 , 我市的本地的一所银行,当时贷款审批很紧张,贷款担保合同3份都放银行待审,告知审批完后会通知去取1份原件给我 ,一等就是几年,今年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可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去查询了下余额,唉,都是泪啊,4年交房贷8万,只还了2万本金,真是苦比阿.更加坚定了要转公积金贷款.那么要转就要办手续,那问题就来了"
1.贷款担保合同在银行找了几天,原来负责贷款的银行经理早已离职,最后终于找到1份原件银行还不给,只给了个复印件我,这说明管理有多混乱.无语,还好复印件可以用.
2. 这个问题一直在纠结我 ,由于要重新贷款所以要到人民银行查询个人信用记录,不看还好,一看吓到我了,人民银行的信用记录清楚地记录着我这几年每个月还款的金额和利息,大问题来了,当初贷款的时候本想本金和利息一起等额还,贷款的经理说不行,一定要先利息后本金方式贷款,要不然就很难审批,在当时还说就这规矩你不同意就慢慢等还不知道批地下来不.所以选择的是先利息和本金还款.可信用记录上都一直显示我每月还贷的的本金多余利息,更加诡异的是显示我的贷款在2014年12月31日已经还清所有贷款了.可我现实中还欠银行18万多阿 ....纳闷了 ,这个银行操作的是否合法合理合规阿,难道是为了利益的最大化吗?多赚我等几个利息????
有懂的吗?解释解释,如果不是因为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也许我不会去开信用记录,也许就看不到这奇葩的一面,想想算了,还是把银行的钱还清了.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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